中鸿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是由成立于2005年7月的江苏韬略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逐步发展而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中鸿于2012年采用总分模式组建成立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的中鸿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成为可在全国范围内执业的“中字头”税务师事务所。目前,中鸿税务已经有近十几家分公司,基本辐射江苏省、市、县三级行政区域,拥有注册税务师数量居江苏省首位,排名全国前十位。
中鸿组建之初,便制定立足江苏、布局全国、走向世界的发展战略,严格按照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迅速搭建以市场运营中心、质量控制中心、人力资源中心、行政管理中心、业务研发执行中心、财务中心等六大中心为主体的公司组织架构,狠抓集团化、立体化、程序化管理,对内成功打造快捷高效的公司管理体制,形成统一的企业文化和经营理念(以客户利益为出发点,以创造价值为目标),对外成功建立严谨专业的团队运营机制,树立高端税务服务品牌。
中鸿人,秉承“最大限度地为客户创造价值”的服务宗旨,坚持“终于所托,尽心竭力”的工作理念,通过优质、专业、立体化服务,中鸿集团化运营一年,就实现收入总额全国排名由第150名跃居前50强的业内传奇,为中鸿实现“358”目标(3年实现省内布局,5年实现全国布局,8年实现世界布局)打响了第一枪!
近年来,公司发展较快,业务增长迅速。2013年,公司提前一年实现“3年目标”,完成江苏省内布局;走出江苏进行全国范围内的战略布局工作已经在紧锣密鼓的筹备中,中鸿上海分公司、中鸿深圳分公司等将相继成立;已经启动的占地30亩(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的中鸿商务科研服务产业园项目,也将于2017年正式建成运营。现中鸿本着以客户服务为导向,特面向江苏省内各类专业企业服务机构,寻求未来发展战略合作商,推进双方建立良好稳定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共同发展,互惠互利。欢迎有志的各类专业企业服务机构前来咨询洽谈。
一、招商目的
基于公司现阶段发展迅猛,近期成立上海、深圳等分公司的经营目标,以及长期“358”战略目标实现的需要,中鸿欲通过此次招商,完善客户服务业务配套体系,搭建市场资源共建共享机制,建立中鸿未来发展战略合作商数据库,与各战略合作伙伴,同发展,齐创造,共分享。
二、中鸿优势
1.全国五家中字头税务师事务所之一
中鸿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是由江苏韬略税务师事务所发起、重组和整合江苏省二十多家税务师事务所的优质资源、优质人员,经国家税务总局纳税司2011【44】号文件和江苏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2011【06】号文件批准,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于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成为全国五家“中字头”税务师事务所之一。
2.名列全国税务师事务所50强
根据2013年6月13日,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中鸿在集团化运营一年就实现收入人民币2433.79万元,荣居2012年度全国税务师事务所前50强。2013年度实现收入人民币 3282.20万元,相比2012年收入增长35%。
3.高端税务服务的品牌与全球化的发展战略
中鸿始终致力于将自己建设成全球化商务综合服务的集团公司,成为高端税务服务的产业整合商和品牌运营商。未来中鸿将立足于以“商务服务”和“科研服务”为主题的中鸿商务科研产业园,围绕高端税务服务,形成税务、会计、知识产权、法律四大核心板块,配套工程造价、资产评估的板块,打造现代服务业产业群,实现中鸿产业链整合和品牌运营的战略目标。
4.完善的市场运营体系与庞大的销售网络
中鸿是目前江苏唯一一家省市县三级均设立分公司的专业税务服务机构,通过三级机构联动、优秀销售队伍建设,迅速搭建覆盖全省范围的营销网络和多样化的销售渠道。公司总部市场运营中心,下设销售管理部和宣传部,统一负责总分公司的业务拓展和品牌宣传,充分发挥总分公司各级资源优势,高效高质地完成了公司的整体销售计划;同时,销售人员细致周到的客户服务,业务人员专业、精细、严谨的服务,赢得众多客户的认同和赞赏,常年保持较高的客户保有率。
5.现代化的业务执行制度与全面的业务质量控制体系
中鸿税务紧跟行业发展潮流,以客户实际需求为导向建立了现代化的业务执行机制与全面的质量控制体系。在业务执行方面,由外部服务流程及内部执行流程构成的执行机制已经得到了市场的检验;在质量控制方面,我们已经建立了客户风险评估机制、重大报告及咨询建议书的复核机制、业务执行的全程动态监测机制以及客户投诉应对机制。完善的业务执行与质量控制体系保证了中鸿的业务质量和执业水平。
6.优质的专业队伍与庞大的客户资源
中鸿税务师事务所原始创始团队自1999年已开始专注注税行业,开展税务服务工作,经过十余年的探索,形成了专业、高效、稳定的专业团队,积累了庞大的客户资源,并与众多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三、合作方式
中鸿此次业务协作招商采取“战略合作协议+具体合同”,具体如下:
1.成功入围中鸿战略合作商的机构,将与中鸿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战略合作协议见附件一),进入中鸿战略合作商数据库管理系统;
2.在战略合作协议的指导下,中鸿根据实际业务执行中所需的配套业务,优先选择与战略合作商数据库的相应机构签订业务合同。
四、成为战略合作伙伴的益处
1.平台优势的共建共享——基于利益共同点,搭建市场销售平台、品牌宣传平台、业务研发平台、人才信息交流平台等,加快公司发展速度,拓展公司战略布局;
2.资源优势的互补共用——依托双方优势资源,进行战略性优化重组,建立长效的机会通报、业务互荐、业务协调等合作机制,提升市场竞争力,迅速抢占业务市场;
3.制度优势的相互借鉴——加强公司经营管理和制度建设的沟通交流,借鉴、吸收、内化合作方的先进制度,优化公司内部组织架构,实现公司科学管理和高效运作;
4.业务类型的联合互补——打破各自业务禁区,实现业务联合,降低业务财务成本和执行难度,构筑业务互惠互利的制度性安排,打造企业服务完整的产业链条。
五、申请资格条件
按照公平竞争、平等准入的原则,凡具有以下基本条件者均可报名参加本次活动:
(一)会计师事务所
1.设立3年以上的会计师事务所;
2. 5名以上执业注册会计师;
3.上年年末平均在岗员工20人以上;
4. 具备证券期货审计资质、3A级资质、参与海关保税核查资格及对海关AA企业出具企业经营管理状况评估报告资质等优先。
(二)知识产权事务所
1.设立3年以上的专利事务所;
2.具有专利代理资格人员不得低于5名;
3.公司上年末平均从业人员15人以上。
(三)律师事务所
1.设立3年以上的律师事务所;
2.8名以上执业律师;
3.公司上年末平均从业人员20人以上。
(四)工程造价事务所
1.设立3年以上的工程造价事务所;
2.5名以上注册造价师;
3.专业从业人员12人以上,其中高级职称不少于3人,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不少于9人;
4.公司上年末平均从业人员25人以上;
5.具有甲级工程造价咨询的事务所优先考虑。
(五)资产评估事务所
1.设立3年以上资产评估事务所;
2.5名以上注册资产评估师;
3.公司上年末平均从业人员15人以上;
4.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优先考虑。
六、申请提交材料
申请参加本次招商的专业机构,应提交以下书面材料(可是复印件):
1.申请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2.机构自我介绍书,包含以下部分:机构简介、机构资质、主营业务(特色业务)、主要负责人、核心团队、2013年运营业绩,对应部分应附有相关证明材料,其中主营业务(特色业务)部分应附有成功案例介绍。
在申请截止日前,将上述资料邮寄至 “中鸿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南京市北京西路73号 025-86870700”,并标明“招商申报材料”字样。
七、审核评选流程
本次招商评审采取“书面+磋商”的评选流程,具体如下:
1.申请机构将本公告要求材料,在申请截止日前,按要求邮寄至我公司;
2.申请截止日期届满时,公司成立评选小组,在 8 个工作日内对收到的材料进行审查;
3.差额邀请资质优秀的机构,面谈磋商;
4.通知入围机构,公布入围机构名单;
5.双方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八、申请截止日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3月20日截止。
九、结果公开日期
自申请截止之日起至2014年4月10日截止。
十、联系方式
招商单位:中鸿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3号
联系人: 徐颖(行政管理中心总监)、陈洁(行管部副主任)
联系电话: 025—86870700-8002
十一、本招商公告有效期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
中鸿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4年03月03日